摘要: 本報北京3月9日電 (記者張爍)近日,,教育部、國家體育總局聯合印發(fā)《關于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...
本報北京3月9日電 (記者張爍)近日,,教育部,、國家體育總局聯合印發(fā)《關于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明確了學校體育場館開放的范圍和時間,,即學校應當在課余時間和節(jié)假日向學生開放體育場館,,公辦學校要積極創(chuàng)造條件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。鼓勵民辦學校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,。
根據《意見》,,學校的體育場館開放應該在教學時間與體育活動時間之外進行。在課余時間和節(jié)假日優(yōu)先向學生開放,,并在保證校園安全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,可實行定時定段與預約開放相結合,。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時間應與當地居民的工作時間,、學習時間適當錯開。國家法定節(jié)假日和學校寒暑假期間,,學校體育場館應適當延長開放時間,。